评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工作者”的通知
各赛区组委会:
2011年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开展二十周年。为了深入总结广大指导教师和组织工作者在指导和组织数学建模竞赛与从事数学建模教学工作中的经验,表彰他们的优秀事迹,推动数学建模竞赛及相关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全国组委会决定举办评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活动。
参考2001年评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的经验,提出这次评选活动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2001年以后竞赛的指导教师和组织工作者。
二.评选标准
优秀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2001年后参与竞赛指导不少于3年(可不连续)、是学校的骨干指导教师,并且在以下方面有一两项成绩突出:
1. 指导竞赛成绩在良好以上;
2. 从事数学建模教学不少于3年,效果良好;
3. 组织学生课外数学建模研究或推广活动卓有成效。
优秀组织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2001年后参与竞赛组织不少于5年(可不连续)、是赛区或学校的主要组织者,并且在以下方面成绩突出:
1. 业绩优良,获学校和师生好评;
2. 积极总结、交流组织工作经验,促进教改。
三.评选名额
优秀指导教师名额由全国组委会大致按照6所参赛学校出1位分配到赛区,总数不超过200名。优秀组织工作者每赛区不超过2位,总数不超过5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 运作程序
1. 各赛区组委会将被推荐人材料填写推荐表(见附表,可从http://mcm.edu.cn下载),其中“简要事迹”务必写明满足评选标准的情况,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邮件发给全国组委会(mhu@math.tsinghua.edu.cn),网上公示半个月,全国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发布,并以《通讯》特刊形式出版。
2. 全国组委会给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
3. 建议各赛区组委会在评选赛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的基础上选优推荐给全国。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
2011年3月10日
附件:通知(含名额分配、推荐表格)